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近期随笔



近期随笔


2009年01月20日  benzhuzhu


今天感冒好些了,随便写点东西。

年关将至,春运又成了一个重要话题,我觉得我读到的杨恒均的两篇帖子关于这个写的挺好:《美国是如何解决“春运”问题的?(上)》和《美国是如何解决“春运”问题的?(下)》。大部分观点都已经传的很多了,我说说触动我的地方吧。

在《上》里面提到:

据我去年对一家熟悉的小公司的统计(此公司在广州,所雇人员都来自湖北湖南),不到二十人的公司,仅仅在去年一年就因为孩子读书(看望孩子,孩子放假等)、回家办理只有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的事、夫妻互访、探望老人等就高达五十人次,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广州——湖北、湖南”的来回奔波都可以省掉。这些往来都是乘坐火车。想一想,如果孩子读书不是问题,如果不是一定需要回去,他们根本不愿意这样折腾!而到了春节,除非孩子和孩子妈能够到广州,否则,他们都得回到当地去团圆。

这个统计说的不是太清楚,不过如果“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广州——湖北、湖南’的来回奔波都可以省掉”,这个社会浪费还是大了一点,感觉可以展开写个社会调查报告了。

在《下》里面着重和美国的交通系统做了一个比较,重点推出了一个“公平”的观点。相比春运这种规律性超高峰单向运营事件,考虑到经济效率,不论什么交通工具都不可能为之量身定做,不然在闲时必然亏死。在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公平就显得更加重要。如果大家可以通过一套公平的系统买到火车票,不必担心黄牛、特权阶层等以非正当手段获利,相信就不会再有这么多怨言。

我最近在看的《行为经济学》一书中对公平的解释为机会均等,而不是平均主义。其实,我觉得黄牛如果是通过公平的手段获得了车票再高价转卖,其他人是不应有怨言的。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供求关系,我觉得还应该在热门方向适当加价,回程时根据冷门的情况适当减价,通过经济原理适当调节客流。(这段可能会被人严重拍砖,有点担心……)

奥巴马今天就职典礼。我对他的看法已经在2008年11月09日《很高兴看到奥巴马当总统》一文及评论中说过了,“奥巴马上台会不利于美国发展”。并不是因为他本人有什么问题,而是他身后的大多数美国人存在问题。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政策已经逐渐展开,贸易保护主义也渐渐抬头。经济最近有些超跌,本来就可能有反弹。注意是反弹,不是反转。类似一下子把人裁了一大半,发现没人干活了,又急匆匆招俩人回来应付一下。想回到裁人之前那么热闹是不太可能的。这些刺激政策很可能加大经济反弹的力度,也就是本来招俩人,现在发现得找五六个了。可惜之后就会跟磕了药似的,要萎靡好一阵子。本来再少裁几个就过关的,现在不光得把新找的五六个裁了,还得继续大刀阔斧、大力收缩,再来一顿乱砍。

有人总以为美国不行了,中国就来机会了。不过我对国内的情况也乐不起来,4万亿的财政政策总觉得虚了点,有点底气不足,投入的地方又不对头。我真心的希望这个政策别起什么作用,免得以后想回转更加困难。我真心的希望美国尽快实行大规模贸易保护政策,逼迫人民币升值,我实在不想看着中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两句可能又是靶子……)

文化与经济》和《风险与文化》两篇文章尝试分析美国和日本对待经济危机的不同处理方式。当时感觉美国提出的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想法很好。可惜这个方法与英国的方法比,虽然资金效率高,时间效率却比较低。也不知道是这个构思真的太过复杂,而且没有前例可以参照,还是保尔森快下台了,急于处理事情,美国放弃了7000亿救市政策的初衷,采纳了英国的做法。但是一方面投入的资金量太少,更重要的是没有触及信心危机的根本,让我感觉处理的很不彻底。最近又有说法,美国要重新回到收购不良资产的道路上。我对这个计划的效果已经评论过了,不再多说什么,不过从之前美国绕弯路的情形以及一些评论文章来看,这个构思实施起来问题还挺多的。英国之前对银行的投入虽然比美国多很多,不过大概是问题太严重,听说又要推出第二轮救市政策。总感觉欧洲的活力处于美国和日本之间,从救市的政策上都能看出来些差别。

感冒时随手写了关于劳动法制定的评论,都放那儿一个星期了,也不想改了。老公说我最后一句有点愤青。“国外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执行,法律没规定的可以随便。但是在我国,法律没规定的都不许做,法律规定的都执行不下去。”好像是有点愤青。希望读的人别往那方面想,就当是艺术作品里的话,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吧。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劳动合同法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平台



劳动合同法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平台


2009年01月14日  benzhuzhu


先放在这儿,等我精神好了再看需要怎么处理。

作者:benzhuzhu__ 回复日期:2009-01-14 16:27:29   
  对于企业招人,不论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或者是外资的,我觉得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就不能算是压榨。
  
  发散一点,我觉得劳动合同法更应该作为一个框架,规定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只要是劳资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对这些内容达成一致,就可以了,受法律保护。
  
  比如产假,由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规定过于宽松,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招年轻女性。开始还有企业规定,女性必须连续工作一段时间才能怀孕。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个规定是违法的,企业干脆就不招这种可能触地雷的人了。但是其实很多女性都是可以接受比如工作两年再怀孕,并且为了工作可以放弃部分国家规定产假的。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工作机会相当于被国家的硬性规定限制没了。表面上是为了保护这部分人利益的法律,实际上却由于门槛太高,损害了这些人的利益。
  
  如果国家可以在这个条款上放松一些,允许企业和个人协商,那么就可以降低企业用人的成本,帮助更多人获得工作。
  
  如果担心企业钻空子,不在劳动合同中列明应该规定的事项细则,国家可以搞一套比较高的准则,并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列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来。这样自然就普法了。
  
  最后感叹一下,国外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执行,法律没规定的可以随便。但是在我国,法律没规定的都不许做,法律规定的都执行不下去。感觉属于文化现象了。

其实不属于18亿亩土地红线问题的问题



其实不属于18亿亩土地红线问题的问题


2009年01月14日  benzhuzhu


我以为关于18亿亩土地红线问题已经讨论的比较清楚了,不想前两天又看到一个帖子讲这个问题。主要就是说由于土地所有权不明确,地方政府可以低价收购然后高价卖出,从农民手里攫取了暴利,对农民不公平。而且由于地太多,粮食产量多,所以压低了粮价,导致农民种地收益低,所以这样不利于农村发展。另外一方面由于限制了城市用地,也不利于城市发展。所以应该放开。我觉得这其实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下面贴上我当时的回复:

作者:benzhuzhu__ 回复日期:2009-1-12 11:47:02   
政府作为地产商确实问题多多,一个地产商同时有改变土地性质的权力,这个制度是非常不合理的。中间存在着巨大的行政垄断的暴利空间。这个里头,一方面是税制的不合理。地方和中央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收入不足,必须想办法弥补。另一个方面则是政企不分的典型案例。国家管的太多,国有企业所涉及的行业太多,太不合理。又是一个需要国退民进的好例子。

作者:benzhuzhu__ 回复日期:2009-1-12 11:51:36   
不过这个并不等于我国的耕地面积是足够的。我国的耕地面积已经是比较肯定的进入紧平衡,甚至略有不足的情况。我国的大豆行业被外资进入并逐渐占领,而国内企业无力反击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国内大豆产量不足,已经无法满足自给了。从这个角度,18亿亩耕地很可能已经不够,国家已经是只能退而求其次,退到18亿亩土地的红线了。


这两天有点感冒,不是很有精神,所以一些想法没有及时整理出来。我看到的帖子地址是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223581.shtml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18亿亩土地的红线问题



18亿亩土地的红线问题


2009年01月07日  benzhuzhu


我不是搞农业的,不知道这18亿亩土地的红线到底是怎么定出来的,所以一直也没对茅于轼先生的批判以及接下来的再批判做过什么评论。昨天我系椰子偏偏拿这个话题来和我讨论,我又正好针对他的短篇有点话说。一来二去,众说纷纭。今天早上再看,发现是一个极好的讨论,比较全面的将这个18亿亩土地的红线问题分析了一下。所以这里特别推荐《18亿亩地的红线的汇报》,我也相当于做个书签以后方便查找。

文章好像不能发在天涯上,我系椰子把主文发在了豆瓣的【读品】小组里。我还特别为此注册了一个账户来讨论。

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被天涯删掉的回帖



被天涯删掉的回帖


2009年01月06日  benzhuzhu


元旦前就听说有个签名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我不是政治关心人士,也不爱签名,所以当时并没有很关心。昨天看FT上的帖子,赫然发现1月4日有两篇显示不出来。一篇是《北京打压〈××××〉署名者》,另一篇是《中国压制未获批准的毒××受害者诉求》。看FT这么久,还很少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且一下子就是两篇,我反而有了兴趣。百度上是肯定搜不到的,中国的谷歌自然也受管制。找了个代理到国外的谷歌去看了看。

粗略看了一下,感觉大方向都挺好的,民主嘛,自由嘛,大家都喜欢。不过看的时候,也感觉有点儿不着调。民主这个东西是需要意识的。我感觉在中国,现在还严重缺乏这种意识。去年为了房子的问题,我闹腾了9个月,现在还没结束。闹腾的过程中,和很多人接触下来的感觉就是,大家没有民主意识。

当时爸爸听说我要和房地局打官司,开始是极力劝阻,后来虽然接受下来,但是也是劝我见好就收。不要说我爸爸,连法院的法官都在那儿劝和呢。我当时要递行政诉讼状,听到的人看我的眼神儿都立马不一样了。都劝我算了,很可能连案都立不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我虽然看到类似案例、做足准备功夫了,但是也一直觉得底气不足啊。这还是在我们的大上海,全国还能有多少地方比这里更加开放?

所以对于那个毒××被压制,我觉得不好,很有问题。但是也承认,这个就是我国现在的发展情况,政治体系已经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其实我也好奇,三鹿已经倒闭了,如果真的交给法院判,从哪儿获得赔偿呢?政府吗?也得给个正当理由吧。不然不就是用所有纳税人的钱补贴一小部分人了吗?

经济在衰退期,各种社会矛盾就会出现。这个大家可以去查查,我就不废话了。这个矛盾需要的是解决,而不是压制。如果不理顺了,就会小矛盾变大矛盾,最后爆发出来,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所以对于毒××事件,我觉得国家这么做是很有问题的。我代表我自己反对国家这种行为。

关于那个签名事件,我昨晚特意在天涯试探了一下。特意跟帖,回了一句话,提到了那个东西,今天早晨发现这个回帖已经被删掉了。我觉得以我的水平是觉得国家有点小题大做了。感觉就是提了个特别理想化的最高纲领,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完全实行的东西。估计那些签名的人也都知道,不过是想提高一下我国的民主意识而已。但是我也不敢断言是小题大做,也确实有可能有人看了那个东西受到煽动。现在这个阶段,确实比较敏感。

以前我以为民主意识是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的,但是当我知道西方的民主在古罗马时代就已经存在了,我才逐渐意识到这个其实是另外一个东西,可以说是一种文化精神领域的东西。以前我以为我国从农村开始选举是好的,农民文化多低啊,经济发展也不行,就得从他们开始锻炼民主意识。到最后,农村都民选了,城市一放开,自然就好了。但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可能应该从一些最发达的地方开始搞。

民主这个意识不是经济发展水平高、文化层次高的人就有的。这些人的民主意识并不一定比那些朴素的农民高多少,而且由于这些人有更多的包袱、更多的顾忌,这些人对民主的追求可能还不及那些一穷二白的农民。相比农村简单的行政结构和人口关系,经济越发达的地方,人越多,关系越复杂,层级越多,越难实现民主意识的全面均衡发展。在农村,可能选举三四届村干部就可以把民主意识培养起来。在城市里,特别是大城市里,由于这个系统更加复杂,可能需要长的多的时间才能把这个民主体系完整的建立起来。我不知道这个长的多的时间是多少,不过考虑到教育发展,文化逐渐更替,参考日本,感觉可能需要至少两代人吧。

刚才又去天涯看了一下,发现我今天早晨的一个回帖也被删了。大意是这个东西,我本来想评一下的,不过这么敏感,就算了。根本没提是什么东西。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