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NGO
2008年05月28日 benzhuzhu
文章《救援过程中,民间组织所遭遇的尴尬(六)NGO、政府和企业的互动》中提到了NGO与政府之间的基本关系问题。那篇文章主要是讨论NGO的发展的,不过我更有兴趣的是政府的未来。
我觉得未来政府可能将逐渐转变为多个相互竞争的非营利组织,通过这些非营利组织的竞争来提高上层建筑的效率,帮助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政府效率低,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是垄断的。NGO与政府在某种角度上除了合作还存在竞争的关系,这也就是为什么政府会防着NGO,不予政策支持的一个原因。如果不是有强大的推动力,我想政府很难在这个方面放开。
之前我还有些担心一些类似警察,法院等的强制机关是否应该留在政府中保持原样。但是在与《救援过程中,民间组织所遭遇的尴尬(六)NGO、政府和企业的互动》的作者周世民讨论时,她提到“西方国家有不少监狱是私人运营的,并且办得很不错”给了我一些启发。其实执法体系也是可以存在竞争的。
现在的商业合同当中常会约定如果产生纠纷在哪里进行裁决,如仲裁机构,本地法院,外地法院等,或者以后还可以在里面规定适用什么法律等等。警察和军队也可以互相竞争,采用雇佣制度,看哪支部队能够花更少的钱更有效率的保证社会治安等。雇佣兵的名声虽然还不太好,不过随着制度化可能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
我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中《国有企业改革之根本》(博客中2008年01月18日文章)提到了一种类似的思路,并稍微探讨了一下其中的权力划分以及激励措施,用到这里感觉也是比较合适的。不过还需要根据具体问题细化实际操作的流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