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

要开征物业税了


要开征物业税了


2009年05月28日 benzhuzhu

26日早晨看到新闻说要开征物业税了,估计很多人一下子被扎到了。可能有人奇怪,我的博客上居然没有对此进行评论。其实我早在讨论地方债发行的时候就预计物业税可能在2011年或2012年附近开征,所以这次听说要开征并没有特别评论,只是在天涯上改了之前帖子的名字,由《benzhuzhu:不能放开地方政府发债权》改为《benzhuzhu:地方债之后是物业税》,重新顶出。不过,我刚刚才发现这么重要的事情,我的博客上居然连个记录都没有,实在不应该。所以赶紧补文一篇,做个纪念,顺便把我关于物业税散落在各处零零碎碎的看法整理一下。

我反对国家收太多的税,不过我觉得物业税是一个应该开征的税种。

物业税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提高了房屋持有人的成本,可以降低物业空置率,打击房屋囤积,提高流转速度的同时提高物业的使用效率。房屋使用效率提高就意味着需求减少而供给加大,所以短期内还可能打压不合理的高房价。除此之外,根据经济学理论,物业税作为一种地租,税收的社会总体收益损失是比较小的,还是一种相对比较高效的税种。通俗点说就是,物业税对于经济发展的压制作用较低。

所谓税收对经济的压制主要就是由于税收提高了商品的成本,也必然将提高商品的价格。价格提高就会减少对商品的需求。通过市场的自然调节,进而就会减少商品的供给。而这个减少的需求和供给就是由于征税导致的社会财富的损失,也就是对经济的压制。

对不同的商品收同样的税,需求的减少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社会财富的损失不同。如果需求对价格提高不是太敏感,价格提高导致的需求降低较少,那么社会财富的损失也会比较少。一般商品越高端,必须性越差,对价格的变化也就越敏感。所以对高档商品征税的副作用远大于对低端商品征税。可以对比游艇和大米。由于土地是一种有限的资源,针对土地的税收很难降低对土地的需求,因此针对土地收税对社会财富影响较小。物业税比直接的土地税效率要低一些,不过也是一个相对高效的税种了。

其实中央很早就提出要征这个税了,已经空转多年。由于地方政府担心这个税种会打压本地经济,而且卖地的收入丰厚,财政收入不存在问题,所以一直抵制,迟迟不愿推行。现在经济衰退,土地不再那么抢手,地方财政非常紧张,对这个税种的态度也由负面转向正面,正是推行的好时候。

本着政府不应该收太多税的原则,我希望在这个税开征之后能够减免一些对经济压制作用大的税种。说到这里,我突然发现,还没有人研究过我国征收的各种税对经济的抑制作用大小。如果能够列出这个系数序列,哪怕是非常粗糙的,也是很厉害的一个成就了。

除了经济方面的好处,物业税的出台还有一些正外部性。

由于营业税是各个地方税收的主要税种,地方政府拼命发展基础建设,吸引企业投资,从而形成竞争关系,快速促进了整个国家的发展。但是从宏观角度看,这种只重投资,不重消费的发展模式已经严重扭曲了我国的经济结构,需要大力调整。从微观角度看,这样造成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利益绑定,出现大量地方政府偏袒本地企业的情况。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物业税改变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收主要税种的情况后,地方政府将会更加注重吸引外来人口到本地定居,增加房地产的总量,以便获得更多的税收。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必然会更加重视整个社会的平衡发展,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医疗环境。虽然可能还不能完全“将地方政府由企业利益相关者变成无关者”,但是已经可以比较好的促进以人为本的城市经营理念在现实中的应用,保证法制、环保、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多个方面得以均衡发展。pan365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户籍制度的平稳退出,我也赞成。通过缴纳物业税,获得享受物业周边社会公共福利的待遇,可以自然的取代社会公共福利捆绑在户籍上的不合理制度,令户籍制度顺利过度到居住地制度。

本来我以为物业税最早要到2011年才能开征,不过现在税收这么差(分析可以见《政府没钱刺激经济了》),说不定明年就开征了。物业税的开征肯定对持有房产比较多的人更加不利,不过这种人一般都是有钱人吧。

7 条评论:

jasefic 说...

除此之外,根据经济学理论,物业税作为一种地租,税收的社会总体收益损失是比较小的,还是一种相对比较高效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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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经济学还谈到,如果生活必需品在供给与需求方面缺乏弹性(即该物品对价格变化不敏感),例如纯经济地租,会导致贫困人口将其收入的不成比例部分花费在生活必需品上,而富人对于其影响远比穷人要小(其收入本就很高,因此花费在生活必需品上的比例相对较低),所以并不公平!
    
    并且楼主何以认为物业税的效用比较高?靠!

张凡 说...

在经济当中的原则一向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你的反驳似乎并不能说明这个税的效率低,只是说不公平。我举例游艇和大米只是一个说明需求对价格提高敏感度的例子,并不代表我认为就应该对大米克重税,游艇不缴税。
  
  不过土地就不同了,大米和游艇的供给都是可以根据产品价格调整的,但是土地是不能的。也就是说如果加税了,对土地的需求减少,但是由于供给不变,那么土地的价格必须下降才能满足供需平衡。如果是从价征税,那么土地的税收也将减少。而土地的税收降低带动地价下跌,需求上升,同样是由于供给不变,土地的整体价格上升。于是税收上升。形成一种动态平衡。
  
  相比大米这种大家都消费差不了太多的必需品,不同人对土地的需求可以有很大不同。有钱人买的房子多,买的房子大,所以他们缴的税也多。而没有钱的人只能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合适大小及价位的房子,也就缴相应的税款。所以这个物业税可以说是一个多消费就多缴税的合理税种,并不存在劫贫济富的问题。
  
  反过来,由于这个税一般是有钱人缴的比较多,按照人口平均,这个税还可以帮助财富转移,由富人补贴穷人的社会公共福利。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缴物业税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不知道是哪个西方经济学讲的呢?

张凡 说...

作为地方税种,我认为物业税的征收方法及税率最后应该由各个地方自己决定,中央不再插手。不过初期估计会由中央统一制定征税制度。

张凡 说...

  物业税虽然在原理上和燃油税有点像,不过实际操作还是差很多的。只要你要用车,就必须买油,买油的时候就必须缴税。所以是一种强制性无法逃的税,无法抗税。但是物业税就不同了。房子我已经住了,不给你缴税,我还是照住,你难道把我赶出去吗?所以是一种对抗性很强的税种。如果政府无法和老百姓达成共识,这个税收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我曾经听说这个税要从商业用房开始。如果是商业用房,一般本身就是要和税务打交道的。估计征收起来难度要小一些。不过不代表就能容易多少。
  
  我们国家的税收包括劳动法等涉及企业生存的制度很有问题。比如收税,说是担心执行力度不够所以搞成宽税基,宽执行。搞得如果企业真的遵纪守法了,反而活不下去,只能想办法“偷税漏税”。劳动法也是,如果不能想办法“规避”掉,那占我国企业大多数的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甚至一些中端企业的负担都实在太重了,根本经营不下去。现在又是属于经济衰退期,本身可以继续经营下去的不是超级牛人,就是超级黑人。对这种人征收这种税的难度估计也小不到哪里。
  
  所以我是非常期待物业税出台及征收过程中,老百姓和政府之间的精彩博弈过程的。

张凡 说...

  如果是理性的,讨价还价阶段,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公布财政细节。收入预算以及实际收入,支出预算以及实际支出。如果范围小,至少要公布物业税的情况,如果可以争取到所有的细节公开自然最好。在知道这些情况之后,老百姓就可以讨论,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要求不合理的开支砍掉,过多征收的税费要减下来。把政府放到笼子里看着,不要让他有了多的钱就乱花掉,这样才能真正当人民是主人。
  
  讨价还价结束,合同都搞好了就到执行了。对于地方政府的执行情况,我还是挺不乐观的。那么就遵循两个途径,一个是打官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中间可以搞点舆论宣传,加点力道,我们国家不太允许大家示威游行,即使是网络抗议也经常被封,不然真的是表达民意的一个好渠道;另一个暴力一点,就是直接抗法了。因为现在物业税没有真正拿出方案,我还真不好估计究竟什么人会出来抗法。不过考虑到上海很多小区居民会因为物业管理不善,拒缴物业费的(我也是其中之一,因为物业不管楼下居改非、乱敲承重墙的事情),我还真不觉得这个是少数。
  
  我曾经粗略估算过国内物业费和物业税的情况。感觉国内如果不是豪宅,一般物业费还是比较低的。现在上海房子大都上1万了,也就是说一般房子都在50万以上。低于100万的一般都是老房子。这种老房子的物业费一般都是非常低的。一个月可能只要20块,如果按照0.5%来交房地产税的话,这样的房子一年就是2500到5000了。即使是新房子,一般也就是2元/平(我没仔细调查过,凭感觉说的),一般新房子都在80~120平,算100平,也就200/月,但是这样的房子一般价格都在150万了,一年就是7500的物业费,远超物业税。llxxyy008也认为在上海,目前的年物业管理费跟我说的情况是差不多的,大约为物业价值的千分之1.5,在北京,大约在千分之2.5。
  
  因为缴了物业费,没有获得服务,我们都会以拒缴来进行抗议。相比物业费金额巨大的物业税,我想这个抗争只有更激烈吧。

张凡 说...

  我觉得短期内房租的变化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要考虑经济衰退导致需求降低的因素,物业税征收后房屋空置率降低、供给增加的因素,物业税最后实际的税率,房价降低导致的购买力释放对出租市场的影响,房价降低导致的可能出租收益率提高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等等,变量实在太多,各个系数很难确定。  
  不过长期来看,物业税是肯定会增加房屋成本的。在成本增加的情况下,长期租金也必然会跟着增加。如果持有房屋成本增加,但是租金没有增加,那么大家必然选择卖出房产,租房,而不是买房,所以房价会下跌,以提高租房收益率。于是买房的人又会逐渐增加。动态平衡之后,由于物业税增加了整体房屋的持有成本,所以房租提高。

张凡 说...

深圳“物业税”将按房产市价征收 或先在某地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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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ei.cn 2009年9月24日 来源: 羊城晚报
物业税何时开征,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问题,深圳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章家寿昨天透露,物业税将来可能叫房地产税,目前开征的具体设想和条文还在讨论中。

在昨天举行的深圳市地税局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物业税何时开征的热点问题,深圳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章家寿表示,物业税将来应该叫做房地产税。他表示,当初之所以叫做物业税,是从香港引进来的。"将来可能是将现在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改革,合并起来取名叫房地产税,"章家寿说,"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现在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都将不存在了。"

而对于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后的变化,章家寿则表示,其最大的区别是现在房产税是按房产原值扣除30%后征税,其每年的征税额是固定的,而合并后房地产税则是根据房子现在的市场评估价征收。他还举例称,上世纪80年代在深圳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现在征收房产税,则是按70万元,每年1.2%的税率征收;而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将按该房产的评估价征收,估计现在该房产可能价值一两千万元。

章家寿还表示,关于房地产税,财政部、税务局已经确定要求各地方考虑,其中深圳也是被要求考虑的地区之一。不过,章家寿表示,由于开征该项税涉及许多方面的细节,比如评估问题,"是按套评估?还是按片区评估?如果按片区评估,那么不同楼盘、不同的楼层、朝向价格又不同,怎么处理?评估是找中介评估做,还是由税务局评估?如果找中介评估,是找一家还是找几家?找谁?而如果由税务局评估,则税务局需要多少人?并且税务局没有掌握房产信息,还需要国土、房产局协调。"章家寿还表示,评估多久进行一次、第二套房是否征税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同时,章家寿还提出,两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后,其税率设置为多少,也需要测算,需要将现行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综合起来一起考虑。

"要开征房地产税很难,需要非常细致认真的测算的过程。"章家寿最后强调。不过,他透露,可能会在某个地方先推行。  

(作者:周敏 蒋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