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不能放开地方政府发债权



不能放开地方政府发债权


2008年10月31日  benzhuzhu


我在2008年10月24日《中央组合拳救楼市分析》分析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绑架中央出组合拳救楼市,主要是因为关于房地产的收入占到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很大一块,如果楼市下跌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出现巨大缺口。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发债权力,又不可能很快缩减开支,会出现严重入不敷出的情况。

当时首长下乡视察就提醒在地方政府发债方面的政策可能会出现松动。当时我感觉在国内现在的环境下松动这方面的政策不太可能。四川地震,损失巨大,重建需要大量资金。当时,有人提出对四川政府特别放行,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么充分的理由特事特办都没有通过,就可以看出这个地方政府发债放开的影响有多大了。如果真的放开必然是全国统一放开,不然一碗水没端平,不能发债的地方政府肯定会抗议的。而如果全部放开,这又是一个非常大的债券市场,会吸引很多资金进场。到时地方政府还不出怎么办呢?难道要中央背吗?

不想今天真的看到了相关的新闻,说正在酝酿关于地方政府发债的方案。我粗看了一下评论,反对者占绝大多数,我也不是很赞成。

我反对的原因是我国的金融市场参与者还不够成熟,制度也不够完善。现在连基本的对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进行估值的评级制度都没有,更不要提出台类似美国对债券进行保险的金融衍生工具,来帮助减少投资者风险了。讲到投资者,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私人投资者的力量还不够强大,主要还是国有投资者把持着整个市场的走向。金融机构不能随便设立,竞争非常不充分。如果真的对地方政府债放开,很可能不能像国外成熟金融市场那样,主要投资者能够根据风险评级等来决定投资目标,分析投资收益。之前债券市场的暴涨就暴露出了这种问题。评级为AAA的无担保债券的收益率居然可以降到低于基本同时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完全没有把风险因素考虑在内。股票市场的暴涨暴跌更是对那些机构投资者的散户心态暴露无疑。国家本来是希望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能起到股市稳定器的作用,真正做到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结果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操作手法可以说比散户还急功近利,追涨杀跌,忙活的不亦乐乎,反而放大了股市震荡的幅度。

如果真的地方债放开,很可能出现这些投资者,或是由于投资能力不足又或者干脆是暗箱操作,买了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的地方债券,导致损失。如果是中金这种或者类似的国有资产流失我倒不是非常担心,不过是一只手倒另一只手。我比较担心的是如果允许共同基金、信托等拿着从私人手里筹集的资金进入这个市场,做出无序投资导致损失。这种类似银行存款一样的投资如果出现问题就可能引起恐慌,出现美国雷曼倒闭后货币基金跌破净值导致大量资金恐慌性撤出等问题。如果放开地方政府发债,从老百姓手里筹集资金的目的是非常明显的,而且一般筹资对象都会以本地老百姓为主。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不能排除政府采用一些类似摊派的违法行政手段强迫老百姓购买地方债券。如果债券条约定的不合理,或者更严重的出现地方政府不能按照合约按时还钱或根本还不出钱了,将会在当地引起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

其实允许地方发债只是一个应急行为,缓解当前地方政府入不敷出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不通过税制改革增加收入或者精简人员减少支出以保证收支能够在长期保持基本平衡,即使现在通过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解决了当前的问题,也仅是推迟了问题的爆发而已。借的钱终究要还出来的。

另外,我看到的新闻中担心,地方政府获得发债权后可能会大搞基础建设,这种投资冲动很可能会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我觉得这个倒不必担心。国家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影响到金融市场。如果地方债券能够市场化发行,制度健全,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必然也会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地方债券投资者主要关心投资安全及回报率。国家出台宏观政策,肯定会对地方债券投资者的决定产生影响,进而很自然的就会影响到地方债券市场。如果地方政府顶着国家出台紧缩政策发债上马基建项目,债券的利率基准水平就会比较高。在此之上,投资者还会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回报等的评估情况来决定利率水平是否进一步上浮。这种市场行为反而可以帮助政府反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对政府的投资起到约束作用。

3 条评论:

张凡 说...

看到新闻说中央要代发地方债了。如果发行量小,不足以支持经济。发行量大,现在还看不到地方有足够税源可以填上窟窿。感觉这个代发的地方债很可能最后会被中央背上身,除非房地产存量税作为地方税种出台。看一下发行年限:

通常情况下,由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券偿还期限为3年,每期的发行额度,由地方政府与财政部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协商决定。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原则上可续发1~3年的同类债券,但续发的地方债券到期之后,仍不能偿还的,将不再允许续发。

3年,一个坎啊。今年2月开始发,那就是2012年2月。我现在对房地产暂时看跌到2011年。这两个日子好接近。难道那就是房地产税出台的最佳时机?

ywjsw123 说...

    地方债是没指望了,除非用行政命令银行去买,否则这样的债券时没有任何吸引力的
    
    主要是没钱还债你也拿地方政府没办法

张凡 说...

  这个还真不是的。在我国,做生意能否成功和政府的关系很重要。一方面政府本身就是大客户,另一方面,政府的各种行政作为也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很大。而这些都是和相关官员的个人实际情况结合紧密的。或者这也就是官僚制度的一大特色。
  
  在这种情况下,对各种立法的游说就变成了对个别官员的游说。如果和政府关系好,那么声音才能做的长久。于是红顶商人在国内盛行。历经几千年不变。
  
  银行为的是赚钱,想赚钱就需要和各个地方政府搞好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一期的地方债并不是很有吸引力,但是毕竟是第一期,而且背后有中央政府的隐形担保,并不担心坏账问题。既然买了也不会有太大损失,最多少赚点,商业银行为了将来的利益也就买些了。